喀左县检察院办理的《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
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》成功入选
辽宁省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及行刑
反向衔接典型案例!
版权所有: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-1地址: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喀左县利州街道湖南路180号 邮编:122399本网网页设计、图标、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或建立镜像,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。技术支持:正义网